关于2018年本科生申请双辅修通知

2018-06-11

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,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,根据《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》规定,在允许在校本科生跨专业选课的基础上,我校将继续实行辅修和攻读双学士学位制度。现将本年度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1. 面向对象

    2016级、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
    二、申报条件

   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,根据自身兴趣,可选择一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专业(详见《学则》本科生攻读双学位或选修辅修专业分类表)作为辅修或双学位专业,每名学生限报1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。

    三、时间安排

    1、学院制定辅(双)修计划和细则:65-612

   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条件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学院接收辅()修学生的专业计划和细则,确定各专业接收名额及考核方式等信息,并在本学院予以公布,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(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报教务处备案。

  2. 学生报名和所在学院审核:613-624

    申请辅(双)修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(附件一和附件二),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,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报数学双辅修的学生请在622日下午4点前将本人申请表和成绩单(附必修课学分绩专业排名)送交数学学院教学办公室(217)。

  3. 申报学院审核:625-71

    各学院依据制定的接收辅修、双学位专业计划和细则,集中进行资格审核,并将录取名单汇总表(附件三)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。

    4、教务处备案确认:72日之后

    经学生所在学院和申报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的学生即取得辅(双)修资格,教务处在教学教务系统中为学生进行资格确认后,学生按新学期选课安排进行选课。

    四、其他情况说明

    1、因学校教学条件变化的限制,暂时无法实现所有学院两校区分别开课(具体开课安排请见各学院接收细则),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根据各自专业情况,认真考虑辅(双)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远距离跨校区上课困难,量力而行,谨慎申报。

2、对申请辅(双)修的学生,依据《学则》规定,允许学生申请自修。凡申请自修的学生,应当在本门课程开课后两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,经任课教师、开课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。学生自修取得学分必须要完成教师规定的作业、实验、实习等教学环节,参加教师规定的教学活动和各种考核,经考核合格,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。

3、各学院要告知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,在校期间不能取得双学位的,按照相应年级的《学则》要求进行处理。

2018年数学双辅修计划.docx

附件一:南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.doc

附件二:南开大学本科生辅修申请表.doc


 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 务 处

201864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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